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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秋初的早上,鄂东丘陵山区笼罩着漫天大雾,天地间茫茫一片白色。☆→五步以外,都看不见对面人影。
在这浓浓白雾里,却有一支队伍在悄然行进,马裹蹄,人衔枚,队伍悄无声息的行进着,为了防止雾中走散,后面的人抓着前面人的衣襟,大家串成一连。
在这支队伍的前头,一双眼睛睁的老大,小心翼翼的搜寻着。
他是向导,名叫史大彪,木陵关巡检,在此次贼匪入寇中,他终究还是丢掉了自己的巡检司官厅衙门,带着仅剩下的几个弓手在山林里游击,昨天他听说土城岗有人马交战,连忙带着仅剩的几个兄弟赶来,结果意外的遇到了自己的表外甥王狗蛋。
王狗蛋被他之前派去虎头堡报信,恰遇虎头堡之战,他留下来参战,凭一手惊人的弹弓赢得不俗战绩,被刘钧亲自给留下招做了他的亲兵警卫。甥舅相见,一翻感叹。王狗蛋把史大彪引见给刘钧,刘钧便把史大彪和其手下安排进了自己的队伍。
现在史大彪凭着自己对黄安的熟悉,正为刘钧担当向导。
雾太大,走在雾中,雾气已经在身上凝结出细密的水珠,把衣服打湿。
史大彪的旁边正是王二狗,后面就是夜不收队长冯胜,稍后些则是刘钧与梅清。作为两支部队的指挥,他们此时却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
梅廷有对于自家小姐那胆大包天的举动相当担忧,更对刘钧的纵容很不满。可小姐根本不听他的劝阻,他也只能心里着急的跟着了后面。
终于,梅廷有按捺不住心里的担忧,小声的在后面对刘钧和梅清二人道,“我们就这样去黄安城,是不是在冒险了?史巡检不是说黄安城下有好几千贼人围城吗。咱们两家加起来才六百来号人,这样过去,岂不是羊入虎口?”
听到家将的担忧,正背着刘钧送她那支飞龙铳的梅清低声回道,“黄安城下确实有好几千贼人,但史巡检也说过,这两天贼人并没有急于攻城,只是围而不攻,他们正四处派人攻击附近的村庄集市,正到处抓人,给他们制造攻城器械。况且,现在这么大的雾,伸手难见五指,只要我们小心点,完全可以直到黄安城下而贼匪不知。”
“要救黄安城,凭我们这些人城外野战肯定不行,就算能击退贼人,那也定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正好这场大雾,咱们悄然摸到城下,进入城中,在城中凭城而守,才有机会赢。”
“我还是觉得太冒险了。”梅廷和忍不住道。
“打仗哪有不冒风险的,但我们这次的风险小,收益大。咱们若不冒这次险,估计贼人的器械也差不多准备好了,接下来就要攻城了,凭城里的那点人马,很难守住的。”
除非刘钧见死不救,要不然,让刘钧带着手下几百弟兄就这么跑到城下去真刀真枪跟贼匪干,他是不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