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江茉逛了一圈,去找齐晔的时候,他在打谷场上的黄泥已经堆了大大一堆,正把小麦的外壳子和担来的河水拌进去。
这会儿冬末的寒气还未散尽,他却热得只穿了一件背心,肌肉线条流畅而漂亮的膀子一下又一下地甩着,汗水肆意洒开,荷尔蒙的力量涌动在空气里,挥舞着那铁锹,将黄泥拌得黏糊均匀。
看到江茉过来,他连忙放下手里的铁锹,擦擦满额头的汗,笑得露出白牙,“你饿不饿?”
抬头看了看天,已是正午,她肯定饿了。
“我吃过了,来给你送饭的。”江茉背着的手露出来,还提着一个小竹篮,里面放了一碗粗粮饭,一碟小咸菜。
干力气活儿吃这种没有油水的简陋饭菜,肯定很快就饿。
但齐晔过惯了苦日子,以前在齐家干很多活儿,一日三餐吃的也是这些,所以他早就习惯了。
他抿唇害羞地笑了笑,因为江茉第一次给他送饭,所以心里止不住的乐。
接过竹篮,他拿出饭菜,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江茉瞧他这样,心里却轻轻叹了一口气,这大傻子,有口吃的就乐得找不着北。
可想而知以前他在齐家遭过多少苛待。
不过幸好,一切都过去了,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江茉抿了抿唇角,继续说道:“王叔人好,咱们的灶台没起好之前,都可以去他那儿吃饭。”
王叔就是王有根,他家院子就连着齐家。
自从上回江茉说准了冬捕有危险,而王有根又叮嘱了他儿子王春分,成了冬捕小队里唯一没受伤的人之后,王有根看江茉的那个眼神……
虔诚又隆重,活脱脱像是见到了活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