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个男人,一跑过来就大声嚷嚷,说这摊位卖的布质量不好,陆彩晴同志问他买的是哪块布,他就胡乱的指,说让陆彩晴同志直接赔十块钱,陆彩晴同志让他拿出证据,他却指着陆彩晴同志的鼻子大骂。

    这时陆彩晴同志就让旁边一个大婶帮忙去喊老板,那男人见她要喊老板,就开始动手,我们本来是要去拉架的,哪里知道那个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铁扳手来,朝着陆彩晴同志的胳膊上砸过去。

    就那一下看着就疼,陆彩晴同志还没有来得及还手,老板就过来将那个男人拉开了。

    事后,陆彩晴同志还是坚持看完了摊才回去,我们还以为她没事,没想到这么严重,居然还住院了。”

    警察听完后,目光又落在那老板身上,“你知不知道,陆彩晴同志帮你看摊时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你也要负责的,居然还敢做假证,不承认。”

    摊位的老板一听,脸都白了,连忙认错道:“不好意思,我刚刚糊涂了,一时忘了,现在想起来了,请警察同志给我一个机会。”

    那警察见她认错的速度还算快,拿出沈清宜画的那张画像展开,“是这个男人吗?”

    等那老板看完吃惊之余又连连点头,“是!是这个男人。”

    警察又将手上的画展示在其他人面前,“如果有人知道他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可以立即来咱们东城的派出所报案。

    感谢大家的配合。”

    沈清宜从包里掏出十块钱来付给刚刚那位作证的大哥,感激道:“谢谢!”

    那大哥接过钱,高兴极了。

    这时人群里又有人问,“如果知道这男人住在哪儿,叫什么名字,有赏金吗?”

    不等警察开口,沈清宜又答,“有,还是十块!”

    那警察回过头对沈清宜说道:“同志,只要有证人,还有画像,我们一定会查出来的,你不用这么着急。”

    沈清宜笑道:“我希望能快点,好让警察同志省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