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变凉了。”
康里一顿,停在宣纸上的毛笔没有提起来,乌黑的墨水渗透纸张,很快晕染出一大片。
“天凉了,哥哥,妈妈说要多穿衣服,穿多一个衣服!”一个同样稚nEnG的声音在康里耳畔回荡,较之娜斯塔西娅的,这个声音要活泼些。
艾米莉·佐-法兰杰斯,她时常在他耳边念叨这句话,哪怕只是变天,只要没有yAn光,她就会嘀咕,有时还会抓着他的衣服拼命要他多穿一件,这个时候他直接抢过衣服将她兜头一罩,骗她说捉迷藏开始,然后潇洒走人。
因为总是推开烦人的妹妹,他被祖父祖母教训过好多回。
这些年来,他得空就会拿起毛笔,这时的他心平气和,还会因为想起昔日家人和睦的景象感到愉悦。他人生中的第一支毛笔,是四岁生日时,祖父亲手制作给他的礼物,用的是兔毛。
小时候,他常听祖母眷恋回忆,她正是因为这样一支奇怪的笔和一手她看不懂但觉得漂亮无b的文字而选择了祖父,末了她还会激动而羞怯地笑着补充道:“他也实在生得太英俊了!”
每每想起往事,不管是愉快的还是平淡的,如今看来都令人莞尔。他很怀念,想起来点点滴滴心情便很愉悦,沉重却愉悦。
好多年了,每一年天气真的变凉的时候,再没有讨人嫌的傻子孜孜不倦对他说,天凉了,多穿衣服。
“嗯。”康里轻轻哼一声回应,幽深的眸底掠过一抹忧伤。家人的湮灭,是他一生都无法抚平的伤痛。
娜斯塔西娅看着他将宣纸掀开随意放到一边,拿起旁边的一块布擦了一下桌面,重新铺开一张白纸在桌上,提着笔杆修长的毛笔蘸墨,他的动作平缓、优雅、水到渠成。
酝酿够了,娜斯塔西娅道:“法兰杰斯先生,我的妈妈,忌日快到了。”
康里提起笔,微诧问:“你记得?”
“记得,是十一月七日,大概还有半个月就到了。”娜斯塔西娅认真说。
康里端详着她,“你怎么会记得?”
她的母亲Si了快四年,半个月后就四年,一个今天才满十岁的孩子怎么能把这种事记得这么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