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一看,整整齐齐码放着几排金条。
他拿起来掂量了一下,每条接近1公斤重,整整20条。
金条上有字迹,应该是用钢印敲上去的,可以看出是“权仲庚”三个字。
黄金密度是水的20倍,三四十斤金条,也不过两瓶可乐的大小。顾诚完全可以藏在身上各处口袋里——他今天特地挑选那些拉链暗袋很多的衣服。
唯一的麻烦是,身上额外多穿三四十斤金子,负担就和古代骑士半身板甲差不多累。
他想了想,找过一块地砖,想把金条上的字迹削掉。
刮了两下,才想起有可能会损失分量。于是他在房间里找了一条断裂的椅子腿,改用这玩意儿碾压,就像拿擀面杖擀面——黄金质地很软,很容易就可以把字迹挤盖掉。
把20条金条全部擀掉字迹,顾诚一条条塞进各处口袋装好。
这时候,他才看到铁盒角落还有一个很小的丝绸袋子,丝绸已经发黄变脆了,一扯就烂。
丝绸袋子里,是一个宝石戒指。
中间一颗色泽非常极品的鸽血红宝石,至少有10几克拉。旁边缀着一圈9颗小钻石,大的有一克拉多,小的也有七八十分。外加更多碎钻和不知名宝石镶嵌围拱、形成戒托。
“这个做法很古风啊,没见过有人用整颗钻石来衬托红宝石的。”
顾诚并不是很懂珠宝,但他还是有点历史常识的。
钻石这种东西,到19世纪都不是最被贵族推崇的。古人更喜欢来自锡兰的红蓝宝石,毕竟那些东西在古代的切割工艺下更容易做得漂亮。
这个戒指用那么多小钻石衬托中间的极品鸽血红,至少也是百年前的古法工艺了。
丝绸袋子里还有张纸,用繁体字写着一些东西,总共也就一两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