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是王子拜瑞斯的侍卫长。
只不过他现在所效忠的对象却是王子的叔父,也就是现任的国王陛下。
忠诚之类的美德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困扰过他—,好歹他也是卢占廷皇立骑士团的成员。
只不过当他原本的顶头上司,王子的前任侍卫长,同时也是原卢占廷皇立骑士团团长在无缘无故人间蒸发之后,他就立刻放弃了所谓的美德,向现任的国王陛下宣誓了效忠,并主动肩负起了监视王子殿下的职责。
当然这些并不是问题,放弃骑士美德带来的歉疚感并没有能挺过多久——在雷蒙看来,美德所带来的好名声本来就是要在能够保全自己性命的情况下才有所价值,没有性命的话,再好的名声都没什么用,所以保全性命才是首要的目标——问题是,现在他把王子殿下给弄丢了。
虽然王子殿下肯定命不久矣了,现任的国王陛下也没心胸广阔到能够容纳一个潜在敌人就生活在自己身边的程度,说不定自己在这里把王子干掉不会有什么大的惩罚,但让王子溜走那显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没见骑士小说里,每个落魄的失国王子都会有所奇遇,然后带着一众隐士高人或救世勇者把邪恶的反派角色从宝座上拉下来干掉么……
虽说那位国王陛下不一定会看骑士小说,但被王子这个隐患溜掉的雷蒙显然不会有好果子吃。再怎么说,自己都把第一件为新主子做的事给搞砸了。
就在雷蒙急的在旅馆里团团转。都快打算要畏罪潜逃的时候,他的手下敲响了旅馆的房门。
“难道是找到了王子殿下的下落吗?”
一开门,他劈头就问。
“没、没错。”那个手下一愣,但是看到雷蒙那血红的双眼,赶忙点头道:“我们有兄弟在黑森林的边缘处找到了王子殿下。”
“太好了!”雷蒙总算是松了口气,喜形于色地说道:“快带我去见他。”
“这当然没问题……只是……”
那个侍卫有些吞吞吐吐的。
“只是什么?莫非王子受了什么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