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要如何活着?
回答:这个问题,可以用马洛斯需求来回答。人活着,要满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最后追求自我实现。
不,你没有听懂我的问题。
我问的是,人,为什么,要活着。
Emmmm,思来想去,果然只有这个答案能回答了。
人活着,是为了毛茸茸。为了能够每天摸摸毛绒绒,为了能和毛茸茸一起生活,更是为了在未来的生活当中,遇到更多、更多、更毛绒的,毛!茸!茸!
作为一个毛绒爱好者,瑞瑞手握荧光棒拼命打call,她即便已经踏进了棺材,也要用自己腐朽的声音大声地呼喊:
——毛茸茸天下第一!!!
其实瑞瑞现在的生活看起来好像一点都不符合她的喜好。毛茸茸爱好者,最喜欢去猫咖狗咖的女学生,来到异世界之后竟然选择了一个没有毛,全身覆盖着硬邦邦外骨骼的奇美拉作为伴侣,目前最向往的梦中情宠竟然是个光秃秃,只有鳞片的脚蜥。
这正常吗?这不正常。
说真的,就瑞瑞的喜好而言,村子里竞争力十足的对象真是太多了,蒙托作为正值青春的帅狼,怎么看都比斯维瑟更有吸引力吧?抛去这一点,人马好歹还有半个人形的身体,马的蹄子和飘逸尾巴也非常可爱。翼人不用说了,她们的绒毛在不知道有一种【特步黎绒】之前一直是瑞瑞过冬的好伴侣。
所以,你说说你说说,怎么是斯维瑟这个奇美拉在一群毛茸茸中单骑突出,把所有人都打服了呢?
斯维瑟:这大概就是爱情——瑞瑞爱我!(叉腰挺胸仰头)
没说的!就是这么自信!
斯维瑟:【瑞瑞你不爱我了!】
瑞瑞觉得很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