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还觉得这也没什么,现在想起来,总有种莫名喘不上气的窒息感。

    好像心脏无形中被一只手抓住,每一次用力都在告诉他说,她早已经不属于他了。

    少时他读书、留学以及着手管理公司时,是鲜少有后悔的时候的——千金难买后悔药,但他懂得取舍,也不会让自己陷入到后悔的两难境地里去。家教和傲骨不允许他向任何人低头服软,但今天他喝了酒在洗手间和况意对峙,他竟然几次三番有种想同她道歉、请求复合的冲动。

    可能是喝多了酒吧。纪朝掐灭手里的烟,摁进烟灰缸里——明明灭灭的火星一点一点地消散,像极了他溃不成军的故作冷漠。

    ————————————————————————————————————————

    约会这天,况意起的并不算早,算是睡到自然醒,简单吃了点早餐,回卧室换衣服。

    一条法式的小香风长裙,一个银色斜挎小包。她看着镜子里素颜的自己,忽然发现不化上班时那些成熟的妆,她看起来还和大学时差不多。

    她最后只是涂了点儿防晒和口红,然后精心挑选了一双和裙子搭配的精致高跟。

    这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很温柔。

    出门的时候宋梁等在楼下,说是起了个大早坐公交来的,怀里又捧了一束花——这次是玫瑰,半绯半红的奥斯汀扎了一大束。况意想起这花的花语:守护的爱。

    “又不是小女生了,还搞这些……”她笑着说的,显然是喜欢那束花——女孩子经常口是心非,宋梁知道。

    他看着她,看她今天穿了高跟鞋,看她穿的裙子。他很喜欢看她,有时候像是要把她的样子刻进脑子里那样看的专注。

    他没有告诉她,自从昨晚得她允许,愿意像情侣那样的跟他约会时,他已经高兴地一夜没睡好了。

    满脑子都是约会的行程,带况意去吃什么饭,看什么电影,她喜欢喝的奶茶,她中意的服装店——他甚至比她还要了解她,但他还是生怕自己会搞砸,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有些细节还要记在备忘录里。

    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好像总也忍不住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很低,小心翼翼的。但宋梁甘之如饴,只要待在她身边,那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让他很心安,就像以前那样。

    “先去逛街吧,前不久听说我经常去的那家店上新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