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

    席格上一辈子终生都未踏足哥谭市,他对蝙蝠侠的了解仅仅来自于各路报纸。

    各家报社对蝙蝠侠褒贬不一,有的称赞他为伟大公正的斗士,有的批评他是精神病态的怪胎;有的褒奖他维护正义,有的斥责他破坏法律;有的认为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拯救哥谭市,有的认为他将哥谭视为自己的权力后花园……

    久而久之,席格对蝙蝠侠的印象十分复杂,他身上好像杂糅了各种自相矛盾的特质,既宽容又狭隘,既伟大又自私,既高尚又病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小丑最大的敌人。

    或许不应称之为“敌人”,蝙蝠侠对小丑的意义极其特殊,并不仅仅是一句“敌人”就能概括的。

    席格说不清蝙蝠侠对小丑来说意味着什么,玩伴?敌人?对手?知己?他究竟想毁灭蝙蝠侠,还是想成就他?他是想证明什么,还是单纯想玩个游戏?

    他父辈的爱恨已经扭曲成了他完全无法理解的东西,更像是黏连在一起的血肉模糊的伤口,只要他还如同将要毁灭却无可毁灭的丰碑般矗立着,小丑就没有朋友,没有妻子,没有孩子,他的精神状态不停地两个极端间滑动,永远找不到相对正常的中间状态。

    他的眼里只有蝙蝠侠。

    有些时候,席格坐在病床上,看着窄窄的小窗,在脑海中勾画着遥远的、黑暗的英雄。有那么寥寥几个瞬间,他对蝙蝠侠升起了真心实意的憎恨,但更多的是无力挽回的哀痛。

    这是他不想承认,却切实发生过的事——他恨过蝙蝠侠。

    如今,他只在照片里见过的人就在面前,他又久违地温习了少年时的恨意,怎么就偏偏在这个时候,这种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他就不能稍微晚来一点,让席格有时间把小丑的头割下来?这难道是什么黑暗骑士的自恋,“英雄总在关键时刻登场”?

    席格眼见小丑手脚并用,往蝙蝠侠和罗宾身后爬,这厮平时热衷于以各种手段给蝙蝠侠添堵,但只要一有危险立刻钻到黑暗骑士的披风下面,丝毫不介意自己连滚带爬的姿势是不是像条狗。

    他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心,血汩汩涌出,在地上积起小小一洼。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蝙蝠镖能伤到他,但蝙蝠侠身体素质再强也是个普通人类,并非刀枪不入的钢铁之躯。只要他的皮肤没有钢铁的强度,骨头不比金刚石更硬,就扛不住能徒手撕开水泥墙的暴力。

    这一仗他有胜算。

    席格把嘴里的血咽下去,恶狠狠地对蝙蝠侠说:“让开,蝙蝠。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下不了杀手,把他交给我,你要做的只是袖手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