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彻和林吻成为朋友,比认识她这一步多一些人为的设计。
一个夜夜笙歌的人,比谁都怕寂寞,韩彻的朋友很多,26岁之前一个晚上可以赶场赶到头晕,为了达到一种不负青春的状态,画图画到眼晕都要坚持社交,喝完通宵早上一边开会一边吐,还没到自己醒悟叫停,周围朋友纷纷缴械,回归正常生物圈。
韩彻认为他们一定非常不愿意,却不想,搂上媳妇一个个跟被毒|贩控制了似的,一副不情不愿又心甘情愿的别扭劲儿。
每次嗨得刚有点感觉,便紧着时间收家伙走人,有时候为了开车或回家好交待,在酒吧连酒都不喝。他们以前都烦酒吧装佛祖的人,放不开,拿腔调,却不想到了年纪,自己心安理得成为酒吧品茗的装腔者。
那天白天组局,到中午还缺人,韩彻无意点开了网页浏览记录,看见了豆瓣绿标,灵机一动,给林吻回了条豆瓣消息。
第二次见面的惊艳之意尤在,本来说了拜拜的羔羊韩彻基本不回头反刍,但林吻本身的趣味性大于推倒性,总想着再会会,感觉没品够味。
成年男女之间,有时候只需要一个信号,尤其对于韩彻这种深谙少女心的社会男人,信号弹是射|在肌肤上还是心窝上,是强还是弱,信手拈来,弹无虚发。
林吻真逗,上次他故意说自己清寡口味,她此番硬是浓妆艳抹,韩彻故意装没认出来,叼烟瞥别处,姑娘也不见局促或羞涩,晃到跟前招手。
他逗她:“整了?”
林吻翻白眼,“你这口彩泡妞,不ED也没人要你。”
ED长ED短,哪个男人真ED能容她这样说。韩彻护着她进了酒吧,这家酒吧新店开业,酬宾活动不少来蹭迪的,甚是拥挤。他揽住林吻怕走丢,她却像个活泥鳅,使劲保持距离,韩彻索性放手,却不想下一秒她主动钻了进来,手揪着他的衣服。
韩彻失笑,这点声儿响都吃不消,估计平时不常来酒吧。
到了卡座,韩彻晾了她会,见林吻脆生生打量的模样,唇角不觉勾起,走过去教她酒杯不离眼。
“来过酒吧吗?”
“大学的时候来过。”
“和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