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傅知遇请的律师早早地到了,还是之前给我们办理结婚、离婚又结婚登记的那位律师,
再次见到他,恍如隔世,
“你好。”
我伸手跟他握手,能够让他见证我的头婚,二婚,也是有缘了。
他倒是有些意外,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离婚了吧,
“你还好吧?”
律师问出来之后,觉得自己问的超出自己的工作范围了,尴尬地看了一眼傅知遇,后者坐在我的对面,沉默着。
“很好,谢谢,麻烦你了。”
律师拿出两份协议,应该是傅知遇早就吩咐过了,拿过看着上面最主要的三条协议:
第一,孩子由女方抚养,
第二,男方支付女方一亿赡养费,
第三,本市一处公寓作为赡养费的一部分,交给女方。
三个都写到了,但是不完善,想了一下措词,
“律师,麻烦你把协议改一下,孩子由女方抚养,自协议生效与男方没有半点关系,男方没有探视权,最后也请写上男女方自合同生效再无瓜葛,”
把想说的都向律师表达清楚,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傅知遇自始至终坐着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好像这场离婚协议跟自己没有关系,可是场景又是说不上来地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