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晖轻柔的洒满整条盘山小路,路旁的林间不时有鸟儿在鸣叫,耳畔的风也柔的有些粘人。
温特森夫人给陆雨桐讲了一个故事。
小男孩十五岁,成绩优异,长相出众,他的妈妈是美国唐人街一家中餐厅的主厨,但因为身份的缘故小男孩一直十分内向甚至有些自卑。
初三那年,他喜欢上一个同班的华人女孩,女孩活泼漂亮,明媚的像阳光,男孩鼓起勇气邀请女孩到家里吃饭,令人欣喜的是女孩答应了。
他满怀期待的在家准备了一天,做出了一桌子丰盛的晚餐。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前来赴约的女孩将她所有的好朋友都带了过来,朋友们大都是富豪之家的子女,对男孩寒酸的家充满了嘲讽。
甚至还有人嘲笑男孩是私生子,表示他们都不会吃一个私生子做的菜。
男孩一气之下当着所有人的面将桌上的菜全部吃光了。
那天男孩进了医院,胃损伤十分严重,也是从那时起男孩就再也不愿意当着任何人的面吃东西。
故事讲完,陆雨桐不知何时已经停住了脚步。
原来大佬身上发生过这样惨烈的事啊,这真是狗血又……让人心疼啊。
陆雨桐记得很清楚,书中对大佬的性格只有四个字的描述,性格怪僻。
作者短短的四个字不要紧,可落在现实里是需要逻辑融洽的。
任何怪僻的性格都有其成因,陆雨桐在心里默默同情大佬一分钟!
那个可恶的女孩别被她遇到,否则一定替大佬报这一饭之仇。
温特森夫人看陆雨桐停下了脚步,眼神里泛着同仇敌忾的光芒,她精致的面容不易察觉的浮现出一丝预料之中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