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宋昱从T大毕业之后,进了T城的地方博物馆,成为一名讲解员。

    和所有的城市图书馆和美术馆一样,这样的地方总是门可罗雀,但是进来的都是一些真正爱好古董和历史文化的人。

    每当这些人出现的时候,宋昱就像找到知音一样,耐心而细致地讲解起每一件文物背后所承载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每日朝九晚五的工作,谈不上多精彩,但是很清闲,也算是真正的学以致用了。更关键的一点,总算解放了他身上那部分有关话唠的属性了。

    宋昱本来以为迷藏乐队会签一个不错的经纪公司,比如苏可所在的经纪公司华颖开出的条件十分优越,但是孙远均最终还是拒绝了。

    宋昱猜测到可能孙远均是想和李思一起弄地下乐团之类的,毕竟真签了个经纪公司,做音乐就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了。

    直到现在,宋昱也不知道孙远均是怎么说服已经好多年不唱歌的李思,人到中年又陪他一起发疯的。

    等孙远均给迷藏乐队写了差不多七首曲子的时候,迷藏乐队开始出现在某个小型的音乐节上,后来就经常去附近的高校去给年轻的大学生表演,最受欢迎的曲子就是他写给宋昱的那首名曲《等》。

    每当这首歌的前奏响起,全场的大学生都可以合唱。一首歌,能承载起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自然传唱度极高了。

    直到有一天,在孙远均表演完之后,提着吉他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瘦瘦的长得十分帅气的高个子男孩突然拦住了他。

    大男孩儿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走。孙远均一向对于粉丝是保持距离敬而远之的,但是这一次却因为男孩清澈而明亮的眼神,而犹豫了。

    男孩的眼神闪闪发光,他单刀直入地问道:“我能加入你的乐队吗?”

    孙远均犹豫了片刻,问道:“你学什么的?”

    男孩回答道:“大提琴。”

    “你要是弹钢琴我还可以考虑下,但是——”孙远均做了一个十分无奈的拒绝表情。

    男孩似乎鼓起勇气说道:“我的大提琴已经过了十级,我也想像你们一样展示自己的才华,可是我没有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