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说有些空,随便举两个关于合约的🞘🔞🁱例子吧!
比如说,夏天岛与某些公司签合约时⛦🜫,夏天岛工作室还让夏达签一份补充协约:如果我方违约,作者要负责赔偿数千万!
何其可笑!
所有的版权都🙓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操作都由夏天岛控制,作者没有一点对自己作者的拥有权、控制权,这样的情况下,夏📘🛄天岛违约,反而要让作者赔偿数千万?!
如此牛b的合约,是哪个牛人想出来的?!
再比如说,在夏天岛《作者确认♀🅐函》里的第2项🂲💰🕡规定里,作者除了拥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这两个权利以外,“其他全部著⚣作权都归夏天岛”!
在这个合约里,很“通情达理”地详细解释了一下:“且该作品的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和分发许可权等,均属于夏🜄天岛,夏天岛有权利自行处理该作品,不需另行经过作者同意或签字!”
而在第3项规定里,就更让人说不出话了:“作者确认第三方作品进行的任何合作、商业活动过程中,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已经从夏天岛的合作中获得足够的收入!”
所有的权利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收入归属夏天岛!
甚至于在😗随后的条款里,还要求作者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在公众舆论中维护夏天岛”,“不能发出不恰当的言论”,一旦有所违反,就要赔偿各方面的损失!
林牧听到这些内容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底下还有这样的无耻之人??!!
如此霸王条款,如果说是数种签约中的一种,比如说“分成、买断”之类中的一种,那还正常👇🆬💧。🁑🅅🄆🁑🅅🄆
分成适合那些成绩好🚱的作品,网文圈的a签就是这样,作者拥有相关的版权,但平日的收入全靠读者订阅、打赏🜭🅕。
买断大部分是些成绩不好、或者对自己没信心的作者,比如说当初《鬼吹灯》🚳🗠就是买断,网站只要向作者支付“千字多少钱”的稿费,那这作品的全部版权,就都归属于网站,类似于网站在一堆假古董里淘真货,是双方自愿的合约。
但夏天岛明显不是这样,颇有点类似于娱乐圈“你接受潜规则不一定🔏成🃞😸名,但你想进这一行赚钱,就一定要接受潜规则”的意思,⚿一个弱小的作者面对这样的条约时,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如果不签,即使新作品之前与平台谈妥,夏天岛也不会允许其上线连载,无法连载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心血之作也就被雪藏……